各年级:
结合学校安排,现将学院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和省政府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奖励标准、范围
具体要求和相关附件,请查看学校网站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时间安排
1.各年级请于10月8日前完成综合测评成绩上传;
2.学生需先登录资助系统(https://zizhuxt.upc.edu.cn/),将本人获得证书、荣誉等情况录入资助系统,提交辅导员审核,请务必参照学校国奖通知中附件6规范填写,10月9日前完成;同时上传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3.申请表中所有银行卡或一卡通必须准确无误,开户名与学生姓名必须一致,学号、卡号、手机号须准确无误,银行卡必须统一使用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4.国家奖学金评审10月11日15:00前完成,将名单上报学院;
5.学院公示推荐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获得推荐者通过系统填报申请;
6.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10月15日15:00前完成,上报学院完成公示;
7.学院公示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名单,获得推荐者通过系统填报申请。
三、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所有奖助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对应的申请条件。各年级要做好把关,同时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2.注重坚持资助育人导向。在评审过程中要开展激励、感恩、诚信教育,同时,要注意引导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合理使用资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严守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各年级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评审和报送。
4.切实发挥班主任作用。在班级、年级评审过程中,要主动征询班主任意见,邀请班主任代表担任评委。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二二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