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z6尊龙旗舰厅

发布者:张蕾作者:编辑:发布时间:2018-12-19浏览次数:15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学院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学生是指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学生私自兼职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工作开展

第五条每年十月份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确定学院贫困生数据库。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要坚持“按需设岗、扶困优先、资助育人、确保安全”的原则。既要能协助促进本单位工作,又要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支持。没有特殊技能或素质要求的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必须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需安排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位老师须在申请设岗时说明原因,并根据学生资助中心的要求配比一定数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条学生必须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安排。学生考试阶段,原则上不再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如果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出现成绩大幅下滑或不及格现象,应暂停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条岗位设置: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

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二)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第八条每年初,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组公布本年度勤工助学额度,各年级固定岗集中向勤工助学工作组申请一次,岗位期限最长不超过该学年;每月初,各年级临时岗提出申请,岗位期限最长不超过二个月,人均工作时长不超过80小时;学院审批后组织公开招聘。月末根据实际开展情况上报勤工助学工资信息。

  

第九条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第十条校内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均按小时计酬,酬金原则上10/小时。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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