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职能作用,拟从我院优秀本科生中公开选聘2018级本科生辅导员助理(2人)。辅导员助理是在自愿的原则上,开放给全学院本科生同学申请,并接受一定的资格审核。被任命为辅导员助理的学生,需接受相关培训,遵守相关守则,并在工作中发挥组织活动、价值引导等作用,协助辅导员工作,辅导员助理则被期望在此工作中增强沟通能力、活动组织能力、领袖能力以及服务他人的意识。
一、选聘对象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全体本科生
二、选聘条件
参加辅导员助理选拔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或其他优秀学生,曾任学生骨干,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后通过选拔培训后可聘任为辅导员助理。符合以上条件同时又具备下述优点的学生可以优先考虑:
1.对辅导员助理工作有热情,热心助人,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起先锋模范作用,没有违纪处分记录,在同学们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学生的思想心理特点和教育管理方法。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位于专业前50%(若有极优秀情况,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无欠学分记录(或所欠学分已经全部补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选聘程序
1.符合选聘条件的同学于9月1日22:00前将报名表(附件)统一发送至20200019@upc.edu.cn。
2.由2018级辅导员担任评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拟聘名单于学院网站公布。
四、工作时间及相关保障
1.辅导员助理工作时间为一学年。
2.辅导员助理可引导学生开展活动,可向学院申请经费支持;
3.辅导员助理聘任期满,由学院对助理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出鉴定,形成书面材料进入学生就业推荐材料,考核成绩可作为加分项纳入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方法参照《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李文豪 0532-86981375
黄 睿 0532-86981883
【附件】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级本科生辅导员助理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