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学生党员用心学党史,真心办实事,切实发挥学生党员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决定在全体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
强化党员履职尽责以及服务意识,积极为师生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到每名学生党员有岗位、明职责、做贡献,以实际行动夯实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及大一、大二年级积极分子
(一)学校现有岗位
1.在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班级、学生社团等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
2.在各级团组织担任兼职团干部。
3.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等各机关单位担任工作助理。
4.担任本科生宿舍、研究生课题组网格员。
(二)学院按需设岗。
学院学生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针对调查研究、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化体育、特殊群体帮扶、学生自我管理等方面的任务设置岗位,学生党员根据个人情况申请相应岗位。
(三)党支部或党员申报设岗。
党支部或党员根据学校、学院发展和同学成长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和兴趣,自行向学生党总支申报岗位,学院学生党总支协助对接校内外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设岗。
1.定岗定责。每名学生党员及大一、大二年级积极分子至少要承担一项岗位工作并考核合格。
2.全面监督。学生党总支面向全院公布党员承担岗位情况,便于广大学生监督。党支部就学生党员参与岗位锻炼,履职尽责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了解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各支部统计目前党员在岗情况,填写附件1,6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diyuandj@163.com。
3.严格考核。每学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党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各年级团总支协助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其中,第一类岗位考核结果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学生组织评定;第二类、第三类岗位考核结果由设岗单位进行评定。
4.结果应用。承担岗位锻炼情况作为党员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入党等方面的必要考察内容。对考评优秀的学生党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党建评优。对考核不合格或拒不上岗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对考核不合格或拒不上岗的预备党员,可视情况延长其预备期;考核不合格或拒不上岗的入党积极分子不予发展入党。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